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對瀝青瓦原材料的要求
作者: 圣戈邦 時間:2014-08-29 09:18:29 點擊次數:
本文選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玻纖胎瀝青瓦》:
1、在浸漬、涂蓋、疊合過程中,使用的石油瀝青應滿足產品的耐久性要求,不應在使用過程中有輕油成份滲出。
2、所有使用的玻纖氈應是低堿或中堿玻纖,滿足GB/T 18840 2002中5.1、5.5.2的要求,胎基單位面積質量不宜低于90 g/m。。不得采用帶玻纖網格布復合的胎基。
3、上表面保護材料的礦物粒(片)料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有合適級配和強度,不易變色和掉色;金屬箔應有合適的強度。
4、瀝青瓦的下表面應覆蓋適當的材料,如粉碎的砂、滑石粉、防粘材料等,以防止在包裝中相互粘結。
5、瀝青瓦表面采用的瀝青自粘膠應保證在使用過程中能將瀝青瓦相互鎖合粘接,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流淌,保證產品具有抗風能力。
1、在浸漬、涂蓋、疊合過程中,使用的石油瀝青應滿足產品的耐久性要求,不應在使用過程中有輕油成份滲出。
2、所有使用的玻纖氈應是低堿或中堿玻纖,滿足GB/T 18840 2002中5.1、5.5.2的要求,胎基單位面積質量不宜低于90 g/m。。不得采用帶玻纖網格布復合的胎基。
3、上表面保護材料的礦物粒(片)料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有合適級配和強度,不易變色和掉色;金屬箔應有合適的強度。
4、瀝青瓦的下表面應覆蓋適當的材料,如粉碎的砂、滑石粉、防粘材料等,以防止在包裝中相互粘結。
5、瀝青瓦表面采用的瀝青自粘膠應保證在使用過程中能將瀝青瓦相互鎖合粘接,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流淌,保證產品具有抗風能力。